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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编 日期:2025-07-27 18:49 / 人气:

  陆晓莲律师执业12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执业期间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婚姻家事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长期致力于法律专业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并长年担任多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一、诉讼和仲裁业务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5、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10、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1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2、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3、借款合同纠纷14、承揽合同纠纷15、买卖合同纠纷16、其他合同纠纷二、非诉讼类法律事务1、建设工程法律咨询风险防控2、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现场法律咨询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及中途退场法律服务4、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法律培训服务6、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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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会见犯罪嫌疑人;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4、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三、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3、调查和收集证据;4、出庭准备;5、参加法庭调查;6、参加法庭辩论;7、休庭后工作。 四、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6、出庭准备;7、参加法庭调查;8、参加法庭辩论;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五、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六、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1、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2、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七、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八、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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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设立与变更· 企业日常经营合同审查· 公司业务、劳动、知识产权、反腐败、反垄断、数据保护等合规咨询· 企业业务剥离、业务重组· 企业合并、分拆(分立)· 企业的清算与解散· 企业的章程、内部规章制度等治理文件的起草· 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决议的起草· 企业股权架构设计、上市前公司架构重组· 员工激励的制度设计、协议草拟

  一、诉讼主体问题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因公司筹备组行为发生的民事诉讼,公司依法成立的,以公司为当事人,公司未成立的,以负责成立、组织筹备组的创办人或发起人为当事人。2、职工持股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凡经过核准登记,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职工持股会即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未经登记而以职工持股会名义进行集资入股活动的,以负责组织、发起人为诉讼主体。3、涉及股东会议、董事会议的诉讼如何确定被告?涉及因股东会议、董事会议而提起的诉讼包括要求召开股东会议、董事会议,请求确认股东会议、董事会议决议效力,请求撤销股东会议决议、董事会议决议案件。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代表公司行使法定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股东会议、董事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均属于公司法人行为,此类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根据无效的股东会议、董事会议决议取得财产利益的当事人可以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4、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纠纷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作为原告或被告,如涉及办理有关登记纠纷,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应当以股权转让协议取得股东资格的股权受让人为原告,有义务办理公司登记变更的公司为被告,如涉及股权转让事宜,可以将股权转让人列为第三人。5、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被告?实践中该类诉讼分为两种情形:(1)股东以其签名被他人冒用为由,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应当以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受让人为被告,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2)股东以对其股权予以转让所作决议无效为由提起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效力。冒用他人名义的责任人在第(1)种情形下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在第(2)种情形下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6、因公司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签订出资协议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公司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签订出资协议,由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向公司投资公司给其股东身份,属于公司增资扩股行为。由此提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和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为双方当事人。公司股东对增资扩股协议有异议的,可以作为原告提出诉讼,以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的签订人为共同被告。7、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被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8.股东以公司利益受到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不当行为的侵害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该类诉讼属于股东代表公司利益提起的诉讼,公司股东可以作为原告,被告为作出不当行为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交易的相对人,公司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9、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股东能否直接提起要求清算的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进入清算程序,股东在其他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时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要求公司清算的诉讼。公司是被清算的客体,股东是法定的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应当作为该类诉讼的被告。10、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成立了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掌握与公司清算有关的公司档案文件、财务账簿以及印章等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不向清算组交付上述物品导致清算组不能清算而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清算法人后,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依法清算是清算组的权利和义务,该权利不能行使时,清算组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不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清算组工作制造障碍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应当作为被告。二、股东资格与股东出资问题11.如何确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12、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其继承人能否直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具有人合性质的法人团体,股东资格的取得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作为一个整体即公司的承认或认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是与该股东所拥有的股权相对应的财产权益。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同意该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直接继受死亡股东的股东资格,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其股东资格,否则应当裁定驳回其起诉。13、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直接作为股东出资?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评估,由申请人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折成股本金后方能作为股东的出资。以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股东出资,应当以是否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作为认定出资的标准。14、有限责任公司中持股职工能否退股?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政策的规定,持股职工具有实质意义上的股东地位,持股职工与职工持股会、股东代表、工会之间建立关系,通过股东代表、职工持股会、工会间接行使股东权利。持股职工向公司要求退回股金,本质上产生与股东退股同样的法律后果。按照《公司法》一般规则,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持股职工应当通过转让出资或公司回购的形式将股本金收回。15、股权转让款已经实际交付,公司尚未办理股权转让确认或变更登记即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权受让人能否向股权转让人主张撤销或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股权受让人已经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公司尚未办理转让后的股权确认或变更登记即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致使股权受让人对公司的收益权无法实现,股权受让人只有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下,才有权请求撤销或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该类诉讼,应当由股权受让人承担。三、诉讼时效问题1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历义务,其他股东或公司要求其补足出资,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股东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起计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是对公司侵权行为,公司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股东因此提起代表诉讼的,亦适用该规定。1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如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18、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人依据股权转让合同已经取得公司对其股东身份的确认,股权受让人要求股权受让人给付股权转让款,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人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股权受让人给付股权转让款,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给付股权转让款时间起算。四、法律适用问题19、涉及股份合作制企业纠纷的法律适用?股份合作制企业既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也不是合伙企业,审理该案件的主要依据是企业章程,参照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1997年8月6日发布)。20、涉及企业改制而发生公司纠纷的法律适用?涉及企业改制而发生的公司纠纷分为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和基于改制后公司法律关系发生的民事纠纷。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包括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因企业改制涉及他人民事权益而引发的民事纠纷,该类民事纠纷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基于公司法律关系发生的民事纠纷应当适用《公司法》。21、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如何适用《公司法》?《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据此,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纠纷应当首先适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上述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公司法》。

  管理咨询的目的在于管理咨询公司以客观的态度,了解状况,判别病情,探求病理,促使企业生理回复、促进活力,并提出各种可行的改善建议。专业研判问题,准确找到症结对企业而言,往往从企业内部难以全面和准确的发现问题,因此要求助于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咨询顾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的外部审视的价值既表现在用新的思维方式、新的观点去观察企业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也表现在以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去设计切实可行又有所突破的方案。地位公正独立,科学公允客观管理咨询顾问在咨询的过程中服务于企业发展的最高目标,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咨询顾问所从事的工作不为企业领导人的意见或企业员工的情绪所左右,他们根据调查研究、科学分析得出的结论,不因外部的干扰而轻易的改变,咨询人员独立地思考工作方法,贯穿于整个咨询过程。过程紧密配合,促进技能提升管理咨询可以增强企业解决问题的能力。咨询顾问有自己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框架,企业领导在与咨询顾问的交流的过程中,能够得到这些方法,这有助于领导思维能力的提高,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通过管理咨询过程的知识传递和转移,企业能够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自己独立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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