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行舟:地方国资委在国企深化改革浪潮中的枢纽作用与挑战DG视讯

编辑:小编 日期:2025-07-29 19:11 / 人气:

  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改革与发展对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从顶层设计到具体落实,不断向纵深推进。诸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以及后续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和新一轮的

  然而,改革的深化并非一蹴而就。早期改革虽取得显著成效,提升了国企的整体实力和效率,但诸如“大而不强”、治理机制不完善、市场化活力不足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当前,改革更加聚焦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推动国企在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和安全支撑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这标志着改革进入了攻坚克难的“深水区”。

  在这一复杂而关键的进程中,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国资委)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代表和监管者,地方国资委不仅是中央改革精神在地方落地的执行者,更是结合地方实际推动改革、激发企业活力的关键力量。它们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体改革目标的实现。

  然而,地方国资委在履职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何准确把握自身定位?如何在监管与放活之间寻求平衡?如何有效引导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些都是亟待破解的难题。本文旨在深入剖析地方国资委在新时期国企深化改革中的核心影响与作用,系统梳理其面临的主要挑战,并提出能力提升与对策建议,以期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行稳致远提供参考。

  国企改革的深化伴随着国资监管体制的深刻变革。地方国资委的角色定位和核心职能,正经历着从传统“管家”向现代“股东”的战略转型。

  历史上,国资委的监管模式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倾向于直接管理企业的人、事、资产。这种模式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作用,但也存在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政企不分等弊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的市场活力。

  为适应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这一转变并非意味着对企业放任不管,而是监管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其核心要义在于,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更加注重通过资本纽带和公司治理结构来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监管职责,将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意志,从而实现更有效的国有资本价值管理和布局优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及后续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系统阐述了这一转变的内涵。其关键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这一深刻转变要求地方国资委必须重塑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从昔日无所不包的“管家”,转变为聚焦资本回报、战略引导和风险防控的积极“股东”。

  在“管资本”为主的新模式下,地方国资委的核心职能更加聚焦于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这是实现“管资本”的重要基础。地方国资委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重点在于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运作,包括选派合格的董事(特别是外部董事),明确董事会权责,确保其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同时,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激发管理层活力。

  (2)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与战略引导。国资委需要站在更高层面,从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出发,引导国有资本的投向。这包括制定国有资本布局规划,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通过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同时,要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以及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类公司”)是实现资本布局优化的重要载体,国资委需指导其改革试点和功能发挥。

  (3)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是改革的关键。地方国资委需要通过分类授权放权,将更多经营自主权归位于企业。改革和完善以业绩为导向、与市场接轨的考核分配机制,推动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探索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4)强化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在放活企业的同时,必须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地方国资委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强对投资(特别是境外投资)、产权流转、财务预算、债务风险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完善内控体系,严肃责任追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变,并非削弱监管,而是对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它要求地方国资委既要“放得活”,赋予企业必要的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又要“管得住”,确保国有资本服务于战略目标,实现保值增值并有效防范风险。这种转变的成功,不仅取决于国资委自身的改革,也依赖于所监管企业公司治理的成熟度以及资本市场等外部环境的完善程度。如何在宏观战略管控与微观经营放活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是地方国资委在角色演进中必须持续探索的核心课题。

  地方国资委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推动者和监管者,其履职行为和监管理念对国企改革的进程和成效产生着决定性影响。这种影响渗透到企业运营的各个关键领域。

  (1)治理现代化引擎。完善的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地方国资委通过多种途径深刻影响着国企治理的现代化进程。首先,通过行使出资人权利,参与制定或审批公司章程,为企业治理设定基本框架。其次,通过向所出资企业选派、管理和考核董事(特别是引入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外部董事),直接参与并塑造董事会的构成与运作。再者,地方国资委推动建立规范、高效的董事会运行机制,明确董事会职权,保障其决策中心地位。此外,积极推动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乃至职业经理人制度,促进管理团队的专业化和市场化。这些举措共同作用,旨在将国企打造决策科学、激励系统和监督有效的法人治理体系,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这是实现“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目标的关键。

  (2)创新转型驱动力。在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地方国资委正成为引导国企加大创新投入、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国资委通过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如研发投入强度、新产品销售占比等)和专项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国资委还通过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引导资金更多地流向集成电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同时,推动企业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例如支持建立创新联合体、概念验证中心、产学研合作平台等,促进创新要素的整合与流动。国资委在创新方面的引导和投入,旨在提升国有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支撑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3)市场机制塑造者。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是激发国企活力的根本途径。地方国资委在此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塑造者”角色。其一,推动和审批市场化的薪酬分配机制改革,打破“大锅饭”,建立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效益和效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其二,指导和规范中长期激励机制的实施,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员工持股等,以绑定核心人才、激发长期奋斗动力。其三,积极稳妥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入非公资本“活水”,优化股权结构,更重要的是倒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其四,督促企业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这些市场化改革举措,旨在使国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4)改革环境营造者。地方国资委的监管理念和行为方式,深刻地影响着国企改革的整体氛围和内在动力。当国资委展现出服务意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互动,理解企业的实际困难时,就能营造出更为宽松和积极的改革环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边界,能够鼓励企业管理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必担心因改革中的合理失误而被问责。考核导向更是关键的指挥棒,如果考核过于侧重短期利润,可能会抑制企业进行需要长期投入的创新活动或战略转型;反之,若考核体系能科学体现创新价值、战略执行和长期发展,则能有效引导企业行为。因此,地方国资委通过其监管理念、制度设计和日常互动,塑造着国企管理者对改革的态度、风险偏好和行为模式。

  不难看出,地方国资委的影响力并非仅仅体现在具体的审批或指令上,更在于其通过设定规则、配置资源、考核评价、传递信号等方式,间接但深刻地塑造着国有企业的行为模式和发展轨迹。然而,这种影响力的有效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国资委自身的专业能力、战略视野,以及能否有效平衡国家战略要求与地方发展实际,这恰恰是其面临挑战的关键所在。

  尽管地方国资委在推动国企改革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但在履职过程中,它们普遍面临着一系列现实挑战和瓶颈,制约着其作用的充分发挥。

  (1)能力与视野的挑战。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层出不穷,对监管者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许多地方国资委的工作人员可能缺乏对前沿科技、复杂资本运作、现代企业管理和国际市场规则的深入理解。习惯于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可能导致市场意识不足、战略眼光受限。在引导企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数字化转型或进行复杂的跨国并购时,专业能力的短板可能导致决策失误或错失良机。这种能力上的挑战不仅是个人层面的,更是机构层面的,涉及是否拥有支撑“管资本”所需的组织架构、专业团队和数据分析能力。

  (2)监管与放活的平衡。这是国资监管永恒的难题。一方面,国资委承担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的法定职责,需要进行有效监管。过度监管或不当干预,则会束缚企业手脚,扼杀活力和创造性。另一方面,改革要求充分授权放权,激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但放权过宽或监管缺位,则可能导致投资失控、决策失误,甚至国有资产流失。如何在“管住”与“放活”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既需要精准的制度设计(如科学的授权放权清单),也需要高超的监管艺术和强大的风险识别能力。尤其是在地方层面,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的国企情况千差万别,“一刀切”的监管或放权模式难以奏效,这对地方国资委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构成了严峻考验。

  (3)多元目标的协同。国有企业通常不仅仅追求经济效益,还肩负着服务国家战略、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如保障就业)、承担应急任务等多重目标。地方国资委在指导和考核企业时,必须统筹协调这些可能相互冲突的目标。例如,推动低效产能退出可能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但短期内可能带来失业问题;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或公共服务功能,可能影响其市场竞争力。如何在考核评价体系中科学地反映和平衡这些多元价值,避免目标冲突导致改革效率低下或行为扭曲,是地方国资委面临的复杂难题。

  (4)体制机制的惯性。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化管理思维和运作模式,在国资监管体系内部具有较强的惯性。要彻底破除“官本位”思想,建立起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监管方式和内部运行机制,并非易事。这不仅需要改革制度,更需要转变观念和文化。此外,改革往往触及既有利益格局,可能遭遇来自内部或外部的阻力。改革措施在层层传递和落实过程中,也可能出现衰减或变形,导致改革“最后一公里”难以打通。地方国资委自身也可能存在改革动力不足、风险规避等问题,影响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这些挑战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地方国资委在深化改革新征程中必须跨越的障碍。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是提升地方国资委履职能力、确保国企改革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

  面对新形势下的诸多挑战,地方国资委必须主动求变,通过系统性的能力建设和机制优化,提升履职效能,才能更好地引导和推动国企深化改革。

  (1)系统性培训与学习。建立常态化、高质量的培训体系。鼓励干部参加系统性的高级管理课程,学习现代企业管理、资本运作、金融市场、科技前沿、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国企改革需求,例如围绕“七种能力”提升,以及新经济、新业态的知识更新。(2)实践锻炼与交流轮岗。打破部门壁垒,鼓励国资委干部与企业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专业人士等进行双向交流或挂职锻炼。深入企业一线了解实际运营,或到市场化机构感受竞争氛围,有助于培养市场意识和实战能力。(3)引入外部智力支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或与高校、研究机构、专业咨询公司建立常态化合作关系,为重大决策、复杂问题提供专业的第三方意见和智力支持。

  (1)完善“管资本”的制度体系。持续优化以“管资本”为主的授权放权清单和监管制度体系。清单应更加明晰、精准,并根据企业功能定位、治理能力和风险状况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设在线监管系统,提升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2)建立科学差异化的分类考核体系。针对不同功能定位(商业类、公益类)、不同行业特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设计差异化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应更加注重长期价值、创新驱动、风险控制和战略任务完成情况,而非单一的短期利润指标。落实“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的精准考核要求,引导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3)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的具体情形、标准和程序,为敢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和企业经营者撑腰鼓劲。要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违纪违法的行为,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激发改革活力。

  (1)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沟通互动。地方国资委应从单纯的“监管者”向“服务者”转变,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政策解读和指导。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关系。(2)倡导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在监管工作中,要鼓励企业大胆探索新业务、新模式、新技术。对于创新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通过宣传引导、典型示范等方式,在国资系统内营造崇尚创新、鼓励探索的文化氛围。(3)推动构建协同创新网络。积极推动所监管企业之间,以及国企与民企、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协同合作。搭建信息共享、资源对接、联合攻关的平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深度融合,形成开放共享的创新生态。

  提升地方国资委的履职能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制度建设与文化培育相促进。这不仅关乎国资监管体系自身的现代化,更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能否在新时代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投入和久久为功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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